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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四川丨为“挖野菜”,踩毁农户数万元中药材,游客野蛮“打野”是否违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6:13:00    

川观新闻记者 陈昊 薛维睿 /文 成都观察 林星彤 杨柳/图、视频

春日踏青时节,成都掀起户外“打野”热。挖野菜、探寻野趣也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社交方式。在社交平台上,“打野组团”“打野地图”等热度攀升;沿山小镇里,铁锹、锄头、镰刀几乎卖断货……

然而,“野趣”也为当地村民带来不同程度困扰。近日,不少网友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上反映,部分游客在采摘时“家野不分”,误采了村民种植的中药材,甚至将一些中药材踩踏损毁。

野蛮“打野”行为造成哪些损失?应该如何规范?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近日,川观新闻记者进行采访。

现场直击

价值3万多元的黄连苗被踩毁

龙门山脉,一处山坡,茂密的柳杉林立。树干的遮阳网下,成片黄连幼苗生出翠绿嫩叶。“你看,中间有很多锄头印。”彭州市白鹿镇白鹿顶村1组村民袁加章指着自家种的黄连苗连连叹气:“还有很多脚印,踩在(黄连苗)上面,幼苗就死了。”

白鹿顶村以山地为主,许多村民种植中药材为生。袁加章家种了两亩的黄连苗,约五亩的黄柏。“3月份以来,‘打野’游客来挖野菜,踩死了近一亩的黄连苗,大概有三四十万株,按目前的市场价格算,损失3万多元。”

袁加章指着踩毁的黄连苗。

川观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20余株黄柏树苗被拦腰折断。在黄连苗地的上空,遮阳网高约2米,苗地四周也以塑料绳绕树形成了“防护隔离带”,看起来明显是村民种的农作物。“但有些游客就是要钻进来‘打野’,我在地里碰到过两次。”袁加章的妻子段成香说,前几天她在地里巡护时,两名女“背包客”手持锄头,一脚踩到苗地里,“她们想挖地里散种的折耳根,结果踩到了黄连苗,我大声劝阻后,她们才离开。”

“‘打野’游客看到折耳根,就以为是野生的,我家就遭了。”在白鹿顶村3组的一处山坡上,村民王小平种的一亩折耳根几乎遭遇“团灭”。王小平带着川观新闻记者沿山间小道来到地里,只见绿树青草下,一大片土翻了出来:“一共1.5亩地,折耳根套种黄精(中药材),现在折耳根基本没有了,原来七八千株黄精,踩烂了大部分,一共损失1万多元。”王小平说,他不是每天都到地里巡护,但每次周末后就会发现地里的折耳根和黄精又少了。

王小平家的耕地里,折耳根和黄精“失踪”,土地被翻平。

当地应对

一旦发现“盗挖”行为,村民可立即报警处理

白鹿顶村森林防火卡点是游客上山的必经之路,川观新闻记者驱车来到卡点时,路旁立着一块蓝色路牌,上面是写给外来游客的《告知书》,提醒游客“打野”注意安全,不要损毁村民种植的经济作物。

在卡点,白鹿顶村党总支副书记曹甫林向记者递上一张《警示公告》。

“针对近期少数游客‘打野’造成农户损失,我们通过发放《警示公告》劝导游客不进入农田、保护农作物,一旦发现‘盗挖’行为,村民可立即报警处理。”曹甫林说,村委会还制作了100块“种植区域 禁止进入”的警示牌,设置在村内重点路段及耕地集中区,营造“文明打野”氛围。

白鹿顶村森林防火卡点的《告知书》。

曹甫林坦言:“我们欢迎游客来,毕竟可以促进村里的消费;更希望他们在体验野趣的同时做到‘文明打野’。”

川观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日彭州、金堂等多地官方微信公众号针对游客“打野”行为作出劝导,提醒不违规采摘、采挖农民种植的药材、瓜果蔬菜等,要自觉服从当地工作人员劝导,不踩踏、毁坏庄稼,维护良好的旅游秩序,做到文明平安出游。

律师说法

不文明“打野”行为暗藏法律风险,甚至涉嫌盗窃罪

私自进入农田“打野”,可能涉嫌违法。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梨告诉川观新闻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规定等,“打野”行为可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首先是刑事责任。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他人公私财物“挖”走,如被挖财物的价值达1600元(或价值虽不达1600元,但实施三次以上的),涉嫌盗窃罪即使没有将财物挖走,但毁损他人公私财物,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打野”过程中,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还可能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同时,该行为也面临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对于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大量“野菜采摘攻略”,若涉及农户财产区域,网红、博主等攻略发布者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若发布者明知该地点为农户财产区域,仍发布攻略吸引他人前往‘打野’,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李梨说。

农作物受损的农户可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索赔?赔偿金额如何界定?李梨表示,农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财产损失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李梨建议,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打野”可能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公众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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