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技术清醒应成为厂商的底线伦理

□胡汕(南昌大学)
4月16日晚,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一则会议公告消息引发关注,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对汽车生产企业在智驾功能、宣传、告知等方面提出更严格要求。(4月17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今年以来,智能驾驶正在更多价格段车型上普及,但因智能驾驶导致的事故却频发,这一现象一度引发社会热议。面对智能驾驶导致的事故,网友观点主要聚焦于两个方面:其一,责任归属,即责任该归汽车厂商、汽车驾驶者,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其二,事故本质,即技术该如何宣传和使用。
技术本无善恶,其功能的发挥,与使用者密切相关。对于技术而言,天然存在研发者、技术先使用者和技术后使用群体,其间的认知差距显而易见。相对来说,研发者和技术应用厂商的认知优势更为显著,他们对技术的优劣了解更多。这意味着这一群体应承担更大的责任与义务:他们更应关注技术可能存在的问题、技术应用的缺陷,以及技术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认知偏见。因为若让一般使用者自行形成认知,其结果可能是难以承受的。
知晓是一回事,践行则是另一回事。对于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可能完全知晓,保持适当的警惕,尤其是提醒使用者保持警惕,是技术创新和应用者的底线伦理。若对技术使用可能存在的问题明知却不加提醒,甚至夸大其词,这就不只是道德伦理问题,更是违反法律规章的问题。
在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相关部门无疑保持着清醒的认知,厂商也应如此。不进行过度、甚至虚假宣传,是技术宣传的基本道德要求,尤其是当技术关乎人们的安全时。不过,消费者自身也应对技术保持警醒。在技术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批评反思是必要的,但更多时候,我们还需将批评与反思内省,因为只有个体、监管部门、生产厂商共同编织的安全网,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和消费更加安全。
作为主动行为者,商家不应只是在相关部门的规定下才去履行对技术的客观宣传,而应从一开始就认真负起正确宣传新兴技术的责任,将正确宣传新技术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确保使用者始终对技术保持清醒认知,让人们远离那些不可逆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