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曹曦)近日,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压力,维护教育公平公正。黑龙江省教育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并号召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广泛宣传,指导中小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请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监督。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内容如下:
一是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教育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不得以“补充练习”“校本教辅”等名义变相增加目录外教辅。
二是严禁违规向低年级推荐:禁止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三是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格落实“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教学需要”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情况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等挂钩。
四是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学科、年级范围征订教辅;同一学科禁止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
五是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学校不得默许、指使家委会代行教辅征订职责,确保征订责任主体明确。
六是严禁指定购买渠道: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讲解、作业布置、微信群聊等方式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不得与供应商达成排他性约定。
七是严禁捆绑搭售:征订教材或目录内教辅时,不得搭售练习册、试卷、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
八是严禁第三方进校推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活动,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场地、设备或信息等支持。
九是严禁线上违规征订:禁止学校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家长群等发送教辅征订链接或支付信息;不得开展线上代购、拼单等变相征订行为。
十是严禁违规收费谋利:教辅材料费须单独收取并开正规票据,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学校统一代购时,不得加价、收取服务费或私设“小金库”;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收受书商回扣、礼品礼金。
作者: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