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推荐 实时讯息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首页 > 实时讯息 >

两部门:对符合规定的民政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15:01:00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4月14日,民政部官网发布《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提高人才待遇水平。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对符合规定的民政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实行特岗特酬,强化薪酬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支持各地将优秀民政高技能人才纳入本地高层次人才目录,享受高层次人才在落户、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用人单位要强化规范用工意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理确定劳动报酬,严格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充分保障民政高技能人才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

浙江通报:曾某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招聘资格
2025-07-12 19:38:00
江城区合金材料与五金刀剪企业人才广佛研学活动顺利举办
2025-06-28 00:26:00
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 西安打出“组合拳”
2025-06-09 10:04:00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成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2025-06-09 09:18:00
韶山市民政局:粽叶飘香话端午 邻里互助传温情
2025-06-03 13:28:00